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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建立河南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评定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于:河南省农业厅农经处  2017-05-0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委),省直相关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和《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豫农确权办﹝2015﹞9号)要求,拟建立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评定专家库,对各县(市、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抽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二)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市县为副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力。

  (三)熟悉与农村土地承包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四)身体健康,能随时参加土地确权成果评定、户外实地勘测等相关的业务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正高级技术职称可延长到60岁。

  (五)个人自愿接受省确权办对入库专家的统一管理。

  二、专业组别

  按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工作职责,专家库下设4个专业组别:政策法律组、测绘技术、信息软件和档案管理组。省确权办可根据确权登记工作的需要,相应增设和减少专业组别。

  三、工作任务

  (一)参加省确权办组织的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评定与检查验收工作。

  (二)应各市、县邀请,参加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和有关县(市、区)组织的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评定与检查验收工作。

  (三)参加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修订,开展技术咨询论证工作。

  (四)参与制定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评定指标体系。

  四、工作形式

  (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家对市(县、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成果评定和检查验收。

  (二)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家座谈或会商,研究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关专项工作。

  (三)组织有关专家参加专题调研和经验交流。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自愿填写《河南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评定专家候选人申请表》(附表1),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上报申请表时应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两寸免冠数码照片,复印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县(市、区)专家推荐材料由省辖市农业局(委)汇总上报,同时填报《河南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评定专家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表2)。报送时,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各一份,纸质材料须签(章)。直管县、省直相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推荐材料直接报省确权办。

  (三)经审查合格的,由省确权办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河南省河南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评定专家库。

  六、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将文件及时送达符合条件的人员传阅,积极组织申报,并认真开展专家候选人的初审推荐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

  七、申报时间

  自2017年4月25日起,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

  联系人:朱金芳 雒佩丽

  联系电话:0371-65866226,65866215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6号工会大厦810室

  电子邮箱:hnsqqb@126.com

  附件:1. 河南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评定专家候选人申请表

     2. 河南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评定专家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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