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手机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集团新闻
热点新闻
行业资讯
媒体报道
图片新闻
 
 
热点新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来源于:国务院  2023-11-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10月25日

浏览次数:1496  
   上一篇:陆文荣:用好“三原色”,让传统文化焕发时代光彩
   下一篇: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 推介展示活动(2021—2023)的通知
©豫王集团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7010414号   技术支持:豫王科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与濮河路向北50米路西   电话:18639020176
豫公网安备4117270200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