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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个人信息致死最高可判刑7年
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网  2017-06-01

 

    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也是“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获利5000元可入刑;侵犯个人信息致死最高可判刑7年。

      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和公安部网络技术研发中心主任许剑卓(从左至右)出席最高法发布会。 新华社记者 殷刚 摄

  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获利5000元可入刑

  今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更加细化。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这也是“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

  《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即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而且与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犯罪呈合流态势,社会危害更加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认为,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较为原则,不易把握;另有一些法律适用问题存在认识分歧,影响了案件办理。

  《解释》对一些司法操作中亟待明确的细节做出规定,如哪些是公民个人信息;什么行为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针对不同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该《解释》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编辑:倪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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